福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九章 转专业与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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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9
福州大学的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九章详细规定了转专业与转学的相关事宜。第三十七条列出了允许转专业或转学的特殊情况:一是学生确有专长,如省级以上单科竞赛优秀奖,认为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优势;二是入学后发现健康问题,如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证明无法在原专业继
福州大学的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九章详细规定了转专业与转学的相关事宜。
第三十七条列出了允许转专业或转学的特殊情况:一是学生确有专长,如省级以上单科竞赛优秀奖,认为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优势;二是入学后发现健康问题,如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证明无法在原专业继续,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三是学生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转学将影响其继续学习,经学校认可。
第三十八条强调,学校会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以适应市场需求。
然而,转专业或转学并非随意进行。第三十九条中,新生入学不满一学期、专业学分达到90分以上、定向生或委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已有过转专业或转学经历以及需退学的学生,一般不被考虑转专业或转学。此外,一般院校学生申请转入重点院校也会受到限制。
申请转专业或转学的具体流程如下:学生转专业需提交书面申请,学院内转专业由院务会讨论并报教务处备案,院际间转专业需经推荐和同意,由教务处审核和校领导批准。想转到其他院校的学生,需经所在学院、学校和拟转入院校的同意,并上报教育厅审批(跨省转学需两省教育厅批准)。来自外校转入的学生,一般只能转入相近专业和年级。办理手续应在学期开学前完成。转专业后,学生需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进行,已获得的学分会被认可,缺修部分需补修,不符合转入专业的学分可能作为选修课。
扩展资料
(2004年7月11日福州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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