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求助出口换汇成本,换汇比,收汇汇率。开票金额的问题。
价格术语表述反常识:中国贸易公司出口 该FOB中国港口名、或 CFR/CIF鹿特丹。
依你“就以散货2W美元作为假设”CIF鹿特丹吧,拖车装卸仓储港杂费报关报检银行等人民币费用总计¥6000元,海运费1963美元,保险费率0.15%,则保费33美元=2W*110%*0.15%
贸易代理公司与工厂敲定截留预期出口利润(代理费+代垫税金利息)是人民币¥0.1/美元,【此类业务事先商务谈判核心哟!问题思维公式似乎紊乱倒置,跳出原问题顺序,试解如下】
收汇汇率就是银行结汇成人民币的凭证水单上的汇率,目前预估为¥6.6200/美元
收汇汇率-换汇成本=出口利润【准确指每单位外汇的利润,贸易公司与工厂洽定截留利润】,此“换汇成本”应指是退税后的,在接洽出口合同时预估敲定!
6.6200-换汇成本=¥0.1/美元,则 换汇成本¥6.52/美元=6.6200-0.1
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人民币)/出口外汇净收入(外币)
其中,
出口总成本(人民币)=工厂开给我司的增值税票专用发票金额【简称专票,17%税率】+拖车装卸仓储港杂费报关报检银行等人民币费用-退税金额
=专票+6000-专票*9%/1.17
=0.923077*专票+6000
出口外汇净收入为FOB净收入(扣除佣金、运保费等劳务费用后的外汇净收入)
18000美元=2W-1963-33
代入公式: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人民币)/出口外汇净收入(外币)
6.52=(0.923*专票+6000)/18000
专票=(6.52*18000-6000)/0.923077=¥120640.这就是“工厂开给我司的增值税票金额”
【记住公式】
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换汇成本*FOB-人民币总费用)/(1-退税率/(1+专票税率))
退税金额¥9280.77=9%*120650/1.17
换汇比=专票/FOB=120640/18000=6.70222
人民币总费用=拖车装卸仓储港杂费报关报检银行等人民币费用
换汇比-收汇汇率=代理公司垫付工厂的退税款部分
6.7022-6.62=¥0.0822/美元
本单总垫付工厂的退税款1479.60元=0.0822*18000
所问公式经不起推敲检验:换汇比=(汇率-代理费-费用((代垫税金利息)))*1.17/(1.17-退税率)
“代理费-费用((代垫税金利息))”如何明确计算?若按¥0.1/美元算
7.0633=(6.62-0.1)*1.17/(1.17-0.09)
工厂开127139.4元专票,换汇成本高达6.8533亏本出口,恐退税申请被函调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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