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申请香港定居条件
1. 如果夫妻中有一方已定居香港,只有未满18岁的子女可以同时申请陪同移民;
2. 未满60岁且已婚,而父母在香港定居且均年满60岁,在香港或澳门无其他子女,需要其前往照料的;
3. 年满60岁且在香港定居无内地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定居的成年子女的;
4. 未满18岁,需要投靠在香港的父母;
5. 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子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申请香港定居的条件包括:
1. 夫妻一方定居香港,可以申请未满18岁的子女陪同;
2. 年满18岁至未满60岁,父母在香港定居且年满60岁,在香港或澳门无其他子女,需要其前往照料的;
3. 年满60岁且在香港定居无内地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定居的成年子女的;
4. 未满18岁,需要投靠在香港的父母;
5. 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子女。
此外,以下情况也符合定居香港的要求:
- 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
- 在香港、澳门定居的父母年老体弱,需要内地子女前往照料;
- 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需要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
- 在香港、澳门定居的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需要内地子女定居以继承;
- 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定居的。
香港定居的申请流程通常包括:
1. 提交简历并进行排队,大约需要5年时间,办理单程证大约需要3至6个月;
2. 获得单程证后,可以立即前往香港,申请香港身份证。请注意,这并非永久居民身份证,但提供居留权和在香港工作的机会。在香港居住满7年后,可以申请永久居民身份证;
3. 获得单程证的同时,需要注销内地户口,在内地将不再有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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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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