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图书馆读者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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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1
上海图书馆的读者须知如下:1. 持有有效上海图书馆读者证、离休证、残疾证或老年优待证的读者,需在古籍出纳台验证后换取铜牌,将铜牌交给工作人员,即可进入阅览室。2. 阅览室内提供开架文献、工具书、普通与善本古籍,以及古籍数字化资源。已影印或数字化的文献一般不提供原
上海图书馆的读者须知如下:
1. 持有有效上海图书馆读者证、离休证、残疾证或老年优待证的读者,需在古籍出纳台验证后换取铜牌,将铜牌交给工作人员,即可进入阅览室。
2. 阅览室内提供开架文献、工具书、普通与善本古籍,以及古籍数字化资源。已影印或数字化的文献一般不提供原件阅览,特殊情况需经批准并出示有效证明后可借阅善本。
3. 您可以使用卡片目录、电子目录或书本目录查询古籍文献,支持多种检索方式,借阅时需填写《历史文献阅览单》,每次最多四册。
4. 书籍仅供室内阅读,复制古籍需与工作人员联系,填写《委托复制单》,按规定付费。阅读完毕的古籍可申请保留,但一般不超过3天。
5. 阅览时请将古籍放置专用架上,勿接触,抄录资料请使用铅笔。破损严重的古籍暂无法阅览。
6. 阴雨天和梅雨期间,善本阅览服务暂停。阅读善本请遵守指定座位规定,戴上手套,避免直接接触。
7. 请控制数据库使用时间,如需预约座位,请提前申请。电源使用需在指定区域,个人物品请存放在指定寄包处。
8. 保持馆内安静,关闭移动通讯设备的铃声,并在指定区域饮水。请遵守“七不”规范和借阅规则,展现文明读者风貌。
9. 有其他需求,请咨询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古籍善本阅览在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为9:00-16:00。特殊规定:11:30-13:00仅限阅览,阴雨天和梅雨期间善本阅览暂停。
扩展资料
上海图书馆是一个研究型公共图书馆,建于1952年7月,原址位于南京西路325号,后搬迁至淮海中路1555号。1996年12月20日,上海图书馆新馆正式对外开放,成为一个大型综合性研究型公共图书馆,跻身于世界十大图书馆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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