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有哪些
学位包括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种。
学士学位简介:
学士学位(bachelor's degree),是高等教育院校在学生完成四年或五年课程学习后授予的本科学位,由学位授予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本单位的学位授予要求进行授予。
学士学位表示学位取得者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硕士学位简介:
硕士是一个介于学士及博士之间的研究生学位(Master's Degree),拥有硕士学位(Master's Degree)者通常象征具有基础的独立的思考能力。硕士课程主要分为两种,分别是修课式和研究式。
博士学位简介:
博士是一个学位称呼,标志一个人具备出原创理论成果的能力或学历的学位,是最高级别的学位。拥有博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同等学力,意味着一个人有能力由学习阶段进入学术阶段。具备出原创理论成果的能力或学力是博士学位的核心内涵,也是拥有博士学位的人的最本质特征。
学位证书及学位授予权:
1、学位证书。
颁发给个人的表明其获得学位的证明文件。学位证书须由授予学位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统一编号,加盖授予学位单位的钢印,并由授予学位单位的行政领导人和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方为有效。
如发现学位获得者有不符合条件的,授予学位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可做出撤销授予其学位的决定,并收回发给本人的学位证书。
2、学位授予权。
学位授予权简称学位授权。特指经批准获得的向学位申请人授予学位的资格和权力。学位授权的来源在世界各国不一,主要有由国家授予,由大学授予,由地方政府授予等;还有一种情况是通过某种公认的形式,大学协会或其他形式的大学评议组织等进行评价、审定和认可。
我国的学位授予权在1985年以前由国务院批准,之后改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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