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问刑条例与大明律的关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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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问刑条例》是明朝时期的一部重要法律文件,它是基于《大明律》而制定的具体实施规则。由于《大明律》作为基础法律具有不可更改性,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可能会遇到与现实情况不符的情况。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明朝中叶开始,条例作为一种灵活的法律形式应运而生,并在法律体系中占
《问刑条例》是明朝时期的一部重要法律文件,它是基于《大明律》而制定的具体实施规则。由于《大明律》作为基础法律具有不可更改性,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可能会遇到与现实情况不符的情况。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明朝中叶开始,条例作为一种灵活的法律形式应运而生,并在法律体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随着条例数量的增多,出现了内容混乱和相互矛盾的情况,因此需要对这些条例进行整理和修订。
在弘治十三年(1500年),对279条条例进行了整理和修订,并正式颁布实施,这一修订版被称为《问刑条例》。此后,在嘉靖和万历年间,还对其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
《问刑条例》颁布后,与《大明律》并行使用,形成了“律例并举”的法律体系,特别是在万历十三年(1585年)将条例附于《大明律》之后,开创了律例合编的先例,这一体例后来被清朝法律所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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