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发放
大致时间在11月下旬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9月-10月)
1、学生提出国家助学贷款书面申请及提交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9月上旬); 2、二级学院审核书面申请贷款材料,确定贷款资格并公示(9月中旬);
3、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审批表》和网上申请,然后网上审核后汇总上报学贷中心(9月下旬);
4、学贷中心对网上申请进行审核,统计汇总后上报助学中心(10月上旬);
5、贷款学生接受贷款申请诚信教育(10月下旬);
签订合同(11月中旬)
1、学贷中心组织二级学院进行贷款合同等材料的填写培训;
2、学贷办组织学生填写贷款合同等材料;
3、贷款学生填写贷款材料,签订借款合同并进行支付宝账号的激活及实名认证;
4、学贷中心汇总学生签订合同情况,上报银行。
国家助学贷款发放(11月下旬)
1、国家开发银行根据合同签订情况放款至省助学贷款中心帐户;
2、省助学贷款中心放款至学生贷款支付宝账户,由学生账户扣至学校收费账户;
3、国家助学贷款经扣缴学费后还有余额的,由学校财务处退回学生交学费帐户。
4、学贷中心整理并建立学生诚信档案。
下面就是一些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组学贷款的注意事项 无论是首贷还是续贷,请各位小同学一定不要马虎,在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时候一定要对自己在网上注册提交的信息反复确认在确认。因为如果任意一个信息填错的话都会造成贷款过程中贷款发放、学费扣收还有还款时候出现问题。不过即使出错了也可以随时更正。(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就学信息:就读学校、院系、学制、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等)如果小同学在网上注册用户提交资料的时候(未生成合同)发现自己手抖把信息填错了,自己在网站上就可以进行更改。如果借款合同已经生成之后发现合同信息有误,需联系申请办理的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谢绝” 合同。再经由经开行经办人“删除谢绝合同” 后,借款学生自己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修改相关信息重新申请即可。高校在收到回执条录入系统的时候,高校经办老师也可以对借款学生录入错误的学号、院系专业进行更正。等到高校录入回执之后借款合同就正式生效了,生效之后除了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家庭信息等信息借款学生可以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更改和维护之外,其他的信息变更都需要联系资助中心老师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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