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登记入口地址
西安市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旨在促进教育普惠公平,确保招生入学机制的规范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及西安市教育局的相关通知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教,确保民办学校的招生自主权在法律框架内得到保障。
(二)区县为主,由各区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民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
(三)免试入学,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的义务教育权利。
(四)计划指导,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条件编制,并向社会公布。
(五)公正公开,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
二、招生入学程序
我市民办初中招生将采取“电脑随机派位+面谈”的方式。报名人数超过计划的学校将实行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比例为4:6。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的学校,将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各民办学校必须遵守市教育局关于招生工作的规定,不得提前招生或跨区域招生。
(一)政策与信息发布
市教育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在官方网站发布招生政策和工作方案。
(二)报名条件
具有西安市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政策规定的外地户籍学生可报名。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
学生需先通过资格审查,然后在网上进行报名,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
(四)招生录取
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学校将进行电脑随机派位,未超过的则直接录取。
(五)补录
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可进行补录。
(六)其他事项
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将由各区县教育局安排入学。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得放弃学位。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办法》执行。招生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招生工作的严格性和严密性。
(二)规范管理,建立诚信制度,夯实重点工作,严肃招生纪律。
(三)健全应急机制,强化执纪问责,确保招生工作稳定。
(四)加强舆论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和学生家长理解招生政策。
以上工作方案旨在确保西安市民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教育秩序稳定,促进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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