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费报销政策
当前,我国政府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问题,采取了多项政策支持措施。其中包括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免学费政策,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针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提供学杂费免除。对于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将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的标准给予补助。
此外,中等职业教育也实行了免学费政策,从2009年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施免学费措施。经过多次调整,该政策现涵盖了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的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普通高中的国家助学金政策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5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由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2000元,具体标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1000至3000元之间确定,可以分为2至3档。目前的资助面为东部10%、中部20%、西部30%。
同时,中等职业教育也设立了国家助学金政策,2007年,中央财政设立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2015年,该助学金由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国家助学金范围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财政根据区域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西部地区20%,中部地区15%,东部地区10%。
除此之外,自2019年起,还设立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政策,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2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未来,教育部将继续与财政部等相关部委合作,进一步加大教育资助资金的投入力度,并指导、督促各地合理利用中央资金和自有财力,确保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有效实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高中阶段教育,避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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