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投资由什么组成
建设项目总投资
为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并达到使用要求或生产条件,在建设期内预计或实际投入的全部费用总和
工程造价:建设期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建设费用
建设投资:为了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在建设期内投入且形成现金流出的全部费用
流动资金:为进行正常生产运营,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及其他经营费用等所需的周转资金
公式
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投资=工程造价+流动资金
工程造价=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
建设投资=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
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土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二类是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等;
第三类是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包括联合试运转费、生产准备费、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等。
静态投资部分由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和基本预备费构成。动态投资部分,包括涨价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
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应由项目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信等级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项目单位应当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保证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的要求,并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依法应当附具的其他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可以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代替项目建议书的情况
一是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相关规划中已经明确的政府投资类项目。
二是部分扩建、改建项目。
三是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
四是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
前款第三项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附具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作为项目报送条件的相关手续。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材料清单
一是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已列入相关规划的项目无需提供)。
二是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文件。
三是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是选址意见书(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五是用地(海)预审意见【自然资源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海)预审的情形除外】。
六是节能审查意见(除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七是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重大项目)。
八是移民安置规划审查(涉及移民安置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
九是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涉及影响航道通航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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