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事局主要职能
黄冈市人事局承担着全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能如下:
职能一:总体规划和计划管理
负责全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划、结构调整和计划管理,编制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制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和培训政策。
职能二:人事制度改革
研究和制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总体方案、配套政策及实施办法,推动人事管理制度的科学化、法制化。
职能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队伍建设,负责各级各类专门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组织引进国外人才,管理留学人员回国安置等工作。
职能四:职称与资格管理
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统一管理和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水平能力测试。
职能五:国家公务员队伍管理
研究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办法,管理国家公务员职位设置,实施公务员队伍管理。
职能六:人才资源规划与配置
制定人才流动、调配政策,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聘用审批和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备案工作。
职能七:工资与福利管理
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实施有关工资制度和福利制度。
职能八:教育培训与考核
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等级培训。
职能九:政府奖励与人事争议仲裁
拟定政府奖励制度,审核市级奖励对象,管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职能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研究制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计划,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和服务。
职能十一:人事任免与服务
承办人事任免相关事宜,指导政府系统和政府部门的人事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职能十二:其他事项
根据上级指示,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黄冈市人事局通过上述职能,全面负责全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为促进人才发展、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公务员队伍素质、维护人事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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