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机构设置

职业培训 培训职业 2024-12-11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的机构设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 党委组织机构:负责学校的党的工作和决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2. 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学校的纪律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良好风气。3. 党委工作部(含文明办):负责精神文明建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的机构设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党委组织机构:负责学校的党的工作和决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2. 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学校的纪律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良好风气。

3. 党委工作部(含文明办):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务日常工作,推动校园文化建设。

4. 学生工作部:关注学生的生活和成长,提供就业指导和心理咨询等服务。

5. 校团委:负责青年学生的团建活动和志愿服务,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6. 机关党总支:管理学校各部门的党组织,确保各部门工作的顺利进行。

7. 工会:维护教职工的权益,促进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和工作生活平衡。

8. 关工委:关心和支持退休教师,推动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在行政组织机构方面,有:

9. 学校办公室: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

10. 监察审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财务公开透明。

11. 教务处(含招生办、成教中心、网络中心):负责教学计划、考试和招生工作,推动教育现代化。

12. 科研处:推动科研项目的申报和实施,促进学术交流和创新。

13. 人事处(含职改办、退管办):管理人事档案,处理职称评定和退休人员管理事宜。

14. 后勤管理处(含国资办):负责校园设施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师生的生活需求。

15. 图书馆: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支持学术研究和学生阅读。

此外,学校还重视社团活动,设有:

16. 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各类社团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17. 习惯成功学协会至青年志愿者协会等众多社团,涵盖了学术、实践、兴趣等多种领域,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平台。

扩展资料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又名福建师范大学福清校区,是省属全额拨款的公立本科高校,属省教育厅和福建师范大学双重管理。2002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7年起不再办大专,招生实现全本科化,成为一所多科性、有特色、教学应用型的本科高校;2008年通过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福清分校(校区)是福建师范大学的有机组成部分,不是独立学院。学生毕业后,毕业证书由福建师范大学颁发,学士学位由福建师范大学授予。福清分校党委是师大的一个分党委;分校领导同志都由省委组织部任命,福建师范大学下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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