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图书馆规章制度
清华大学图书馆规章制度
为维护读者的公共利益,保持图书馆环境和秩序,特制定以下规定:
校内读者需凭本人有效图书证入馆;校外读者需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馆。校友可凭校友卡(附身份证)或毕业证享受在校师生同等服务,但不可外借图书。
务必注意防火安全,图书馆内严禁吸烟。
保持馆内清洁,禁止携带食物和饮料入内,保持安静,手机请调至静音,在阅览室内禁止使用。
入馆者需衣着整洁,不得穿汗背心或拖鞋。
请尊重公共财物,勿占用座位,勿涂抹、撕毁书刊资料。
遵守图书馆所有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违规行为将受到批评教育,严重者将报学校处理。
读者公约:
校内读者需凭有效证件入馆,馆际借书者则需持馆际借书证。
校外读者需在读者接待处办理入馆手续,携带介绍信或有效证件查阅资料。
在馆内使用各项服务时,请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图书馆是学习圣地,读者需维护秩序,保持环境整洁,避免在馆内进食和大声喧哗。
请爱护公共设施,勿随意涂鸦。
为了安全,馆内严禁吸烟和携带易燃物品,吸烟者将受到处罚。
通过出口通道时,如遇报警,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保持文明礼貌。
扩展资料
清华大学图书馆始建于1912年,馆舍由连成一体的东西两部分组成。图书馆建筑总面积2.8万平方米,设置阅览座位2000席。清华大学图书馆近年每年订购中外文图书近5万册。到2003年底,总馆馆藏书刊已达274万多册,形成了以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科学文献为主体,兼有人文、社会科学及管理科学文献的多种类型、多种载体的综合性馆藏体系。图书馆实行开放式服务,每天连续开放。WWW、OPAC(馆藏目录检索)24小时对外服务。2003年接待读者141万人次,中外文图书年外借总量为114万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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