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管理制度是什么
塔吊管理制度第一条:每台塔吊应按项目施工需要配备相应的司机、信号工和相应的挂钩工,其中塔吊司机从事本工种时间不得少于2年,信号工从事本工种时间不得少于1年。上述人员应保持相对固定,进场后报项目动力组登记备案,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塔吊司机、信号工应持合格有效证件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塔吊驾驶、信号指挥工作。
塔吊管理制度第二条:塔吊司机、信号工、挂钩工须认真执行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群塔作业方案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塔吊管理制度第三条:塔吊司机、信号工、挂钩工禁止酒后作业,并应合理排班,避免疲劳作业。
塔吊管理制度第四条:塔吊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十不吊”准则:1、被吊物体超出本机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吊;2、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吊;3、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4、指挥信号不清不吊;5、零散物件无容器、散物捆绑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吊;6、吊物上站人、吊物下有人不吊;7、吊索具不符合规定、重物边缘锋利无保护措施不吊;8、斜挂斜拉、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9、六级以上强风不吊;10、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作业不吊。
塔吊管理制度第五条:若现场塔吊密集,大臂运转过程中均应采用低速运转,在塔吊相近区域搭设罩域作业时不得抢进抢出,应相互协调、统一指挥。
塔吊管理制度第六条:作业前,塔司、信号工应熟悉掌握作业环境与以往是否有变化,并注意作业范围内的高压线和警示标志,吊物靠近高压线防护栏后、其它堆物或操作架不能强行运转施工,注意与其保持1~3m以上的安全距离,以免吊物晃动碰撞防护栏、操作架等其它物件。
塔吊管理制度第七条:起钩前,信号工须认真对吊物进行检查,确认吊物捆绑牢固可靠、吊点合理可靠、吊物或钢丝绳无粘带钢管架等其它非吊运物品后方可起吊。
塔吊管理制度第八条:塔司应根据信号工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开始操作前应鸣号(铃)示意,以引起有关人员的注意;吊运过程中,信号工应从起吊到就位,全过程控制,不能发出信号后就掉以轻心或擅自离开。
塔吊管理制度第九条:吊物就位时,不得将吊物放置在安全通道、基坑边沿3m内区域、未浇筑达到强度的梁以及其它未经特殊加固操作平台、操作架、外架等部位,吊物下方应用木方垫好放稳。落物应码放整齐,高度不应超过1.5米,应有防倒塌措施。
塔吊管理制度第十条:信号工应到吊物挂钩、摘钩处相近高度5m范围内进行指挥,不得站在高处、远处进行“遥控”指挥;挂钩工在挂钩、摘钩后,信号工须认真检查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吊。
塔吊管理制度第十一条:一般平衡式吊装都采用两根钢丝绳,其夹角应界于45~90°之间,最佳角度为60°。不得因塔吊不够高度、钢丝绳不够长等原因随意减短钢丝绳增大夹角,增加吊索具受力。
塔吊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吊运作业应注意以下事项:1、穿绳;2、挂绳;3、试吊;4、摘绳;5、抽绳。
塔吊管理制度第十三条:模板吊运的注意事项:1、小钢模须按规格分类码放整齐方可吊运;2、吊运大模板不能硬拉硬拽;3、吊运模板时,严格注意周围环境;4、在吊运物件时(尤其是大模板)应提前准备一块紧急时可随时降落吊物的空地;5、吊用拼装木模扳、钢模板时,须选择合理的吊点。
塔吊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当吊物须经过马路、办公室、食堂等人群集中的区域或进入他人工地上空时,应将吊钩收至现场内方可回转,严禁吊物从上述区域上空运行。
塔吊管理制度第十五条:作业时,塔司应穿戴本公司服装、蓝色安全帽、胸卡;信号工应穿戴安全警示服、蓝色安全帽、胸卡。
塔吊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塔吊的顶端、大臂前端部、平衡臂尾部应安设红旗和安全警示灯,安全警示灯夜间应开启。
塔吊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大雨、大风天气和较长时间报停后,塔司应协同出租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塔吊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机械、电气故障(尤其是经常性出现的故障)予以排除,并做好设备保养工作,确保塔吊重新启用后安全、高效地运行。
塔吊管理制度第十八条:塔司、信号工应以充沛的精力进入岗位,精神集中操作,始终目视本塔吊钩位置和大臂,运转过程中注意相邻塔吊的工作状态,严格准确发出信号,不得在操作中与其他人员闲谈、玩手机或做与工作无关的动作和事情。
塔吊管理制度第十九条:驾驶室内和平衡臂配电箱处各应配备2具合格有效的干粉灭火器。塔吊上严禁使用明火,烟头、烟灰应用容器盛装,不得乱扔。保持塔吊环境卫生,小便要用容器盛好,杂物用塑料袋装好,从塔上带下丢到垃圾箱内,以免污染环境。
塔吊管理制度第二十十条:塔司应积极主动、热情配合项目施工,不得无故刁难、消极怠工,严禁吃拿卡要,全天24小时服务到位,换班用餐,严禁脱岗。
塔吊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完工后或较长时间内无作业内容时,塔司应将小车收至起重臂根部最高处,让出空间以利于其它塔吊安全作业,并将大臂调整到顺风状态,打开风标。
塔吊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条:塔司、信号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利用塔吊偷盗现场材料,并应积极举报、制止他人偷盗行为。
塔吊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项目动力组每半月组织全体塔吊司机及塔吊信号工召开安全例会,每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人员必须准时参加;确因现场需要不能到会人员应提前请假,会后由班长转达会议精神。
塔吊管理制度第二十四五条:项目动力组应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相应的奖罚制度,对因违章或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的,根据事故情节轻重,严格按项目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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