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怎么转,流程是什么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需要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
但各个省份二级建造师的具体注册流转程序是不同的,且不可以跨行政区流转,因为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仅在颁发辖区内有效。
参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九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参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九条,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参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扩展资料:
参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参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二级建造师的执业技术能力:
(一)了解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
(二)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
(三)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一定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参考资料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建造师官网 -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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