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因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职业培训 培训职业 2024-12-07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国税函[2005])655号)文件规定,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当个人通过上述方式取得打包债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国税函[2005])655号)文件规定,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当个人通过上述方式取得打包债权,且仅处置部分债权时,其应纳税所得额需按以下方式确定:每次处置部分债权所得作为一次财产转让所得征税;应税收入基于个人取得的货币资产与非货币资产评估价值或市场价值合计数计算;处置债权成本费用计算公式为个人购置打包债权实际支出乘以当次处置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除以打包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

此外,个人在购买和处置债权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税费,如拍卖招标手续费、诉讼费、审计评估费以及缴纳的税金等,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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