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 转  学

职业培训 培训职业 2024-12-15
在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小学的学籍管理规定对于转学有明确的规定。当学生需要因工作调动、户口迁移或住址变更等原因转学时,家长需承担联系学校的责任。办理转学手续时,必不可少的文件包括转学证明,该证明应由原学校和相应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盖有学籍管理专用章,并附带学生档案

在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小学的学籍管理规定对于转学有明确的规定。当学生需要因工作调动、户口迁移或住址变更等原因转学时,家长需承担联系学校的责任。办理转学手续时,必不可少的文件包括转学证明,该证明应由原学校和相应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盖有学籍管理专用章,并附带学生档案(第九条)。

对于小学生,转学手续由区教育局教育科负责办理,但原则上只在本区内办理,不接受跨区转学(第十条)。初中生转学则更为复杂,需要经我区教育局教育科批准,同时获得转入学校和转入县(市、区)教育局的同意,最后到市教育局备案。外省市初中生想转入我区,需提供户口迁移证明或复印件、转学证明及学生档案,经区教育局注册后才能被接收(第十一条)。

高中生转学的规定有所不同。外省、市的普通高中生转入我区需携带学籍、考籍、省级会考成绩证明和转学证明至市教育局办理;而在我市范围内,高中学生跨县(市)区转学,需持有相关证明和档案去市教育局办理手续(第十二条)。转学注册应在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内完成,以确保流程的正常进行(第十三条)。

然而,有几种情况将不被批准转学:复读、择校、留级、休学的学生;普通高中转往重点高中;私立高中转至国办高中;职业中学转到普通中学;以及一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不得转学(第十四条)。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能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进行转学或退学(第十五条)。

扩展资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北省普及义务教育条例》、《河北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石家庄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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