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土地资源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一、坚持把“有保有压、突出重点”作为“扩内需、保增长”的基本思路,强化最科学的用地保障机制。只有寸土必惜其贵,寸土必尽其用,科学发展才能真正得到体现和保证。为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同仁县2010年第一批城市分批次22.2729公顷呈报材料已上报省国土资源待批,其中:扩大内需项目2个,用地面积3.228公顷;民生工程项目2个,用地面积5.8393公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个,用地面积13.2056公顷。新上的单独选址项目3个,其中军事用地1个,用地面积1.202公顷;游牧民定居点2个,用地面积16.0355公顷。游牧民定居点项目已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待批。把有限的新增建设用地用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
二、坚持把“完善共同监管责任机制”作为土地执法监察的重要手段,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耕地是我们的生命线,保护耕地红线是保障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坚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是当前耕地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全面推行土地管理共同监管机制,变“一家管、大家用”为“大家管、大家用”,强化属地管理,严格责任追究,不断完善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的联合土地执法机制,加强动态巡查,保持高压态势,严防违法违规用地反弹,坚决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凡是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厉追究责任。通过共同监管,落实责任,强化政府领导责任,建立早发现、早制止和早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促进全县耕地保护工作健康开展。要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规定,严格土地违法问责,对耕地保护不落实、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违反土地供应政策等重大问题坚决纠正,严肃查处。
三、坚持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破解土地瓶颈、保障科学发展的根本措施,确保耕地总量占补平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和我县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加大低效利用土地的处理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大力推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危房改造,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拓宽用地空间。继续科学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千方百计优先保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用地需求。同时,严守土地门槛,落实好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结构的全面优化。要全力加快推进利用低效园地、山坡地开发和土地整理项目补充耕地工作,加大资金投入,狠抓开发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四、坚持把“招拍挂出让”作为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推行土地最低限价制度。要不断深化土地市场体系建设,坚持推行土地最低限价制度,全面落实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充分体现市场杠杆的调节功能,发挥竞争机制在土地资源分配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土地资源公平、公开、集约、高效利用。要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集约节约用地评价工作,及时发布市场信息,监测企业用地情况,在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制度的同时,避免已出让土地的闲置和低效利用,以市场化的手段,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遏制浪费土地资源的低层次扩张。
五、坚持把“维护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作为各项建设的基本前提,切实保障民生和新农村建设用地。耕地不仅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保护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是县乡两级政府和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必须坚持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确保粮食安全。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维护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扩大参与权和谈判权,不履行征地报批程序的,一律不予报批征地。继续完善征地补偿先行机制和直接到位机制,凡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费、安置费不落实的,未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的,一律不予报批。在保障民生和新农村建设用地方面,一是要合理安排生产建设用地,注意控制工业用地量;二是要保证节能降耗改造工程、环境治理工程和生态建设工程等用地优先;三是要重点保障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包括存量用地在内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供地量;四是要安排一定的用地指标用于农村规模化养殖、基础设施和农民住宅建设。
六、坚持把“履行好部门职责”作为国土资源部门的首要工作任务,夯实最坚实的土地管理基础。要以县委提出 “大干一年跨越三年,苦干三年跨越十年”的拼搏精神,加快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优化土地利用布局。深入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摸清全县土地"家底",为加快发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加强土地产权管理,提高群众的产权意识,促进土地市场化运作,进一步推动社会各界耕地保护意识的提高。切实加强节约用地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人的素质,强化土地法制观念,为加强土地管理、严格保护耕地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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