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
为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将从评价标准、评价方式、评价管理服务制度等方面着手,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
分类健全人才评价标准
1.实行分类评价。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健全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
2.突出品德评价。将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纳入评价考核;探索建立人才评价退出机制。
3.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坚持凭能力、业绩、贡献评价人才。
改进和创新人才评价方式
1.创新多元评价方式。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健全重庆高层次人才评价机制,可“一事一议”直接进行认定。
2.科学设置人才评价周期。注重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短期评价和长期评价相结合。
3.畅通评价渠道。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兴职业等领域人才申报评价渠道。
4.共享基本信息。深入推进三评改革,建立覆盖项目全过程的信用记录;整合精简各类申报表,实现“一表多用、一表多能”。
健全完善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制度
1.保障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推动具备条件的单位自主开展评价聘用(任)工作;对开展自主评价的单位,人才管理部门不再进行资格审批。
2.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发展各类人才评价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逐步承接政府的人才评价职能。
3.优化公平公正的评价环境。建立健全各评价环节的规章制度;建立随机、回避、轮换的专家遴选机制。
重点领域
同时,《方案》结合实际,将重点抓以下领域的人才评价工作。
健全大数据智能化人才评价制度
分类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基础研究人才、开发应用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和运营管理人才评价。
改革科技人才评价制度
健全以科研诚信为基础,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贡献。
科学评价哲学社会科学人才
分类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人才、应用对策研究人才和综合研究人才评价。
健全教育人才评价体系
分类推进高校、职业教育、技校、中小学(含幼儿园)专业技术人才评价。
改进医疗卫生人才评价制度
分类推进临床(含口腔)医疗人才、中医药医疗人才、公共卫生人才、药学人才、护理人才、医技人才评价。
创新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分类推进技术技能型人才、知识技能型人才、复合技能型人才评价。
健全文化艺术人才评价制度
分类推进文化艺术创作人才、艺术表演人才(含舞台技术人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文化传承传播和文化艺术研究人才、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新兴文化领域人才评价。
建立健全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制度
结合农村实用人才特殊性,重点评价其服务“三农”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乡村振兴等方面的业绩贡献。
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制度
分类推进企业家、经营管理人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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