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反腐倡廉
一是继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这不仅是节约开支、提高效能的硬约束,也是转变政风、建设廉洁政府的重要抓手。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抓好落实,做到行之有范、落地有声。尤其要进一步严格落实“约法三章”,架起“高压线”,对顶风作案的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政府性楼堂馆所不管是以什么名义,违反规定新建或改扩建的,都要严肃处理到负责人。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要突出职能转变,严控机构编制和人员,确保这两个方面“不突破”。确实需要加强的单位,通过改革挖潜调剂解决,总量不能突破。还要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做到只减不增。公务接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必要的公务宴请必须严格控制标准。加快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二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政府管得过多,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不仅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增加交易成本,还容易滋生腐败。继续把简政放权作为改革的“当头炮”和反腐倡廉的“马前卒”,按照本届政府减少1/3行政审批事项的预定目标,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尽早释放改革红利,有效遏制权力寻租。取消下放审批事项,不仅要看数量,还要重质量,要把那些含金量高的、管用的,真正能够激发市场活力的直接放给市场、放给企业。特别要下决心最大限度减少对投资项目的审批,同步减少、规范前置审批。还要全面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确需保留的,要按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经过严格论证,调整为行政许可。今后凡增加公民、企业义务和责任的事项,必须通过法定程序、以法定形式设定,不能再搞非行政许可审批,堵住偏门,消除审批管理中的“灰色地带”,使权力寻租无处藏身。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公布目录清单,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对那些反映多、意见大、又不利于激发市场活力的,还是要取消下放。清单以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审批,更不得新设审批事项,逐步向“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行探索。
减少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的监管必须跟上。要坚持放管结合,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一套科学监管的规则和方法,监管要重规则、重机制,特别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抽查机制、责任追溯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缺位失位或选择性监管,堵塞缝隙和漏洞,有效抑制腐败。
三是加强反腐倡廉基础制度建设。要用制度管权、管钱,念好约束权力的“紧箍咒”,形成不敢腐也不能腐的有效机制。今年要抓住重点,在容易发生腐败的领域,把制度先完善起来。要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加快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导干部不能插手干预。建立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进个人征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等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转移支付管理制度,对项目设立、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作出明确规定。对专项转移支付进行清理、整合和规范,今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数要减少1/3,切实解决“跑部钱进”问题。完善现金、票据管理制度,对大额现金异常流动进行跟踪监测,对大额现金提取和交易作出明确、严格的管理规定,进一步健全反洗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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