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第五章 部门集中采购
职业培训
培训职业
2025-01-08
第五章 部门集中采购的管理规定明确了各个环节的流程。首先,根据部门预算,部门需制定详细的集中采购实施计划(第三十八条),包括采购方案的制定、选择合适的采购代理机构,接着执行采购活动,确认中标或成交结果,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进行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对于列
第五章 部门集中采购的管理规定明确了各个环节的流程。首先,根据部门预算,部门需制定详细的集中采购实施计划(第三十八条),包括采购方案的制定、选择合适的采购代理机构,接着执行采购活动,确认中标或成交结果,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进行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
对于列入目录和符合标准的项目,主管部门需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并报财政部备案(第三十九条)。部门有权根据自身情况扩大采购范围,同样需要报备。中央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必须遵循财政部批准的采购方式和程序,对特殊情况的采购方式变更,需在开始前向财政部申请(第四十条)。
采购活动的招投标事务,中央单位可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无论是集中采购机构还是社会代理机构,但后者必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代理资格证书(第四十一条)。中标或成交后,合同应在30日内签订,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将承担相应责任(第四十二条)。
每季度结束后,主管部门需向财政部报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包括采购项目的数量、规模、参与单位、项目内容、时间、方式、信息发布以及质疑处理情况(第四十三条)。在执行过程中,本部门内部人员需避免以评审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的采购项目评审(第四十四条),以保证公正和透明。
扩展资料
为加强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完善和规范政府集中采购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制定《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于2007年1月10日由财政部以财库〔2007〕3号印发。《办法》分总则、预算和计划管理、目录及标准制定与执行、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监督检查、附则7章56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标签
版权声明:本文由哟品培原创或收集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上一篇:如何规避医患纠纷
下一篇:桥梁论文指导老师批注怎么写
猜你喜欢
其他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