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1. 检修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并设立大检修指挥中心。制定详尽的检修计划,计划中应包含具体的职业安全卫生防范措施。
2. 检修前应对设备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对于重大项目,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安全措施、吹扫方案、盲板位置、工作进度等),并确保“五定”执行,即施工方案、作业人员、安全措施、工程质量、工作进度均确定。
3. 参与检修的外部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4. 参与检修的人员需接受与作业相关的安全教育。两人以上作业时,应指定一人负责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应持证上岗。
5. 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具体项目交底时,应明确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作业前,应对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检查确认。
6. 检修作业应严格执行规定和手续(包括停开设备、加拆盲板、施工、检修、动火、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等票证),并遵守安全技术规范。
7. 检修前须进行吹扫、清洗、置换,确保合格。(1)设备容器和管道的吹扫、清洗、置换需指定专人负责。(2)含可燃、有毒、腐蚀性介质的设备和管道应彻底吹扫、置换,取样分析结果应满足安全技术要求。(3)确保吹扫、置换后不发生泄漏、爆炸、燃烧、中毒。
8. 盲板加、拆管理。(1)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管理。(2)加、拆盲板编号登记,防止遗漏。(3)塔、罐、管线等设备容器内如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其出入口或与设备连接处应加装盲板,并挂警示牌。
9. 需检修的设备和管道必须满足动火条件。(1)动火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作业前必须持有效许可证。(2)在含可燃介质的设备和管道上动火,应切断物料来源、加堵盲板,并经吹扫、清洗、置换、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3)专人检测分析,记录结果。(4)高处动火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对地沟、阀门井、下水井进行水封处理,对低层设备采取遮挡或封闭措施。(5)明火作业周围清除可燃物,不允许排放可燃液体或气体。
10. 检修期间,各级安全负责人、安全专员必须现场监督安全检查,确保各个环节安全受控。
11. 动火、用电、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的监护人必须履行职责,全面检查作业和完工现场。
12. 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劳动保护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携带烟火。
13. 施工工机具、防护用品必须安全可靠。(1)对临时用电配电器加装漏电保护器,满足上下级配合要求。(2)移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3)电焊机接线规范,就近搭接焊件,绝缘必须完好,不得搭接在设备框架上,不得穿过下水或在运行设备(管线)上搭接焊把线。
14. 检修期间,应保护固定式报警仪探头。
15. 使用防爆工具进行易燃、易爆物料容器、设备和管线的施工作业。
16. 打开设备人孔时,确保内部温度、压力安全,依次从上而下打开。底部人孔打开前,先放料排渣,警惕堵塞。人孔盖在松动前,不拆全部螺丝。
17. 对损坏、拆除的栏杆、平台加临时防护措施,施工后恢复原状。
18. 确保漏电开关、电缆、用电器具完好。(1)临时用电配备漏电保护器。(2)移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一机一闸一保护。(3)电焊机接线规范,绝缘完好,不得搭接在设备框架上,不得穿过下水或在运行设备(管线)上搭接焊把线。
19. 行灯电压不超过36V,潮湿场所或金属设备内作业的临时照明灯电压不超过12V。
20. 高处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内容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构件上,高挂低用。
21. 禁止高空抛掷物件、工具和杂物,工机具、材料和工业垃圾应按指定地点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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