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艺术家联谊会本会章程
中国民间艺术家联谊会(简称民联)由中国神州书画国际发展有限公司领导,由民间艺术家、艺术从业者、研究者、爱国人士、志愿者自发组成,是一个公益性的艺术团体,根据法定程序登记注册。
民联的宗旨是发现、挖掘、推荐和宣传民间艺术,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增强对民间艺术家的尊重和了解,提高社会地位,进行民间艺术和民俗的交流、推动。为民间艺术家提供自我展示的宣传平台和优质服务,继承各民族民间优秀传统,繁荣和发扬祖国民间艺术。
民联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各项活动。立足合肥,面向全国,加强与全国各地民间艺术界的联系与交流,不断扩大影响力和艺术家队伍,积极组织艺术家开展研究、展览交流活动,整理、编辑、出版研究成果和个人作品书籍、刊物。
民联积极开展民间艺术人才培训,努力提高艺术家与民间艺术好者、从业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与艺术创作水平。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提供咨询与服务,共谋发展与壮大民间艺术、民间文化产业。
凡为民间艺术事业做出贡献和艺术上有一定造诣的个人,承认民联章程、拥护宗旨的,经本人自愿申请,由常务理事会批准,均可成为民联会员。会员享有选举、被选举权,入会和退会的自由,优先发表文章、作品,参加会议和活动,对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及要求,推荐优秀人才入会等权利。
会员需遵守章程和执行决议,按时交纳会费,交代表作品、研究成果等作为存档,提供彩照,积极参与和支持各项活动。民联成立常务理事会,行使工作方针、财务、内部管理、人员任免、顾问聘任、章程修订等职权,每三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接受监督。
民联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总部资助、社会捐助、艺术品展销、有偿服务收入等,资产管理需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监督,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章程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修改、解释权属于常务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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