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图书馆规程第五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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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中小学图书馆规程的第五章专门针对特殊教育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和管理进行了规定,强调这类图书馆应依据本规程进行建设,以确保设施的标准化和高质量。针对乡镇中小学,规程同样设定了高标准,乡镇图书中心的建设应参照此规程进行。规程的实施时间是自2003年5月1日起,这意味着从
中小学图书馆规程的第五章专门针对特殊教育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和管理进行了规定,强调这类图书馆应依据本规程进行建设,以确保设施的标准化和高质量。针对乡镇中小学,规程同样设定了高标准,乡镇图书中心的建设应参照此规程进行。
规程的实施时间是自2003年5月1日起,这意味着从那时起,原有的1991年8月29日发布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将被这一新版规程所取代,不再适用。
在规程的附录中,提供了两个重要的参考资料。附表一详细列出了图书馆应达到的藏书量要求,虽然具体内容未在文中详述,但可以想象这是确保图书馆资源丰富和多样性的关键指标。附表二则着重于图书馆藏书的分类比例表,这有助于图书馆进行有效的图书管理和读者服务,确保各类图书的合理分配。
总体来说,第五章的附则为中小学图书馆的建设和运营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确保了教育系统内的图书馆服务能够满足学生和教师的需求,推动知识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传播。
扩展资料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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