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澳洲会计与中国会计的不同
一、澳大利亚会计的法律规范
澳大利亚是通过公司法对公司的活动包括会计与财务活动进行立法管理的,强调“真实与公允”。澳大利亚公司公司法对会计的规范主要体现在:(1)公司必须建立能够对交易事项和财务状况正确记载和解释的会计记录,根据这种记录要能够编制出符合“真实与公允”要求的会计报表,并且能够接受传统而正规的统计;(2)规定了公司向全体股东及公司员工提交会计报表的期限;(3)必须提示公司对外投资持股的具体情况及关联子公司的状况,必须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并对关联方交易的处理作了具体规定;(4)在报表资料有可能被误解的情况下,必须增列有关补充资料加以说明;(5)要求在董事报告书中说明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税后利润形成准备金的情况、股票和债券发行情况、股利发放情况、坏帐的处理估价、或有负债、董事津贴及重要的期后事项等。此外,对审计师的聘任及会计报表的审计也作出了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为什么同为联邦制结构的美国没有产生建立统一的公司法律规范的动机呢?可能的答案昌两国不同的企业组织和经济结构。在美国,它的50个州对公司事务具有基本的管辖权,联邦法规则适用于于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企业活动和公司控制相对分散。而在澳大利亚,特别是在新南威尔士和维多利亚这些大州,公司控制则较为集中。同时,澳大利亚远远大小于美国的经济规模,造成澳大利亚人从规模效益的角度认为,与缺乏统一公司法有关的额外成本是一种负担,这无疑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二、澳大利亚会计职业团体与会计准则
澳大利亚全国性的会计职业团体有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ICAA)和澳大利亚会计师联合会(ASA)。1966年,在两个团体的联合倡导下,建立了“澳大利亚会计研究基金会” (AARF)负责拟订和公布会计准则。在已发布的18项澳大利亚会计准则(AAS)中,引人注意的是《AAS-7:矿产采掘业会计》和《AAS-11:建筑合同的会计处理》。因为澳大利亚幅员辽阔,矿产资源丰富,采掘业和建筑业是澳大利亚的经济支柱之一,因而有必要对其进行专门的会计规范,而这两项专门准则在英美等西方国家是没有的。
澳大利亚会计研究基金会(AARF)拟订的会计准则经过讨论,得到ICAA与ASA批准后,还必须得到会计准则审查委员会(ASRB)的认可和批准,才能最终决定其是否能得到法律上的支持。可见,在澳大利亚,会计职业团体在会计准则制订过程中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是有限的,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公司法的主导和制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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