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区历史
申根区的成立始于1995年3月26日,当时7个欧盟成员国开始执行《申根协议》,标志着申根区的正式成立。这一协议旨在简化成员国之间的边境管理,消除内部边界检查,促进人员自由流动。1997年,在讨论《阿姆斯特丹条约》签署的会议上,欧盟领导人决定将《申根协议》、相关公约以及根据前两者制定的规定整合到《共同体既存典章制度》中,使得申根区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正式成为欧盟法律的一部分。随着《阿姆斯特丹条约》于1999年生效,申根区的法律体系也随之完整起来。
然而,申根区的形成并非一帆风顺。奥地利和意大利这两个国家因边境安全和移民问题而一度被推迟加入申根区。奥地利的加入进程因对与前共产主义国家接壤的东部和南部边境的担忧而被搁置,而意大利则是因为其漫长海岸线的边境安全问题及周边海域频繁出现的北非、亚洲和巴尔干地区移民。这两个国家在1997年才最终获得加入申根区的批准。
申根区内部的边境通常没有传统的边境检查站。这使得人员、货物以及服务的流通更加便捷,促进了欧盟内部的经济一体化和文化交流。然而,申根区的形成并非没有争议和挑战。边境安全问题、移民压力和不同国家间的法律差异等都是需要不断解决和协调的议题。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深入,申根区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以适应新的挑战和需求。
总的来说,申根区的成立和运作体现了欧盟成员国之间在促进人员自由流动、加强内部合作以及维护共同安全方面的努力。这一机制不仅促进了欧盟内部的经济繁荣和文化交流,也为欧洲一体化进程提供了重要支撑。然而,申根区的持续发展和适应性调整仍然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各方持续合作和努力。
扩展资料
申根区指的是参加申根公约的成员国的整体。《申根公约》签订以后不断有新的国家加入进来,截至2008年12月12日,申根的成员国增加到25个: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和瑞士。这些国家是今天的申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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