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美国人都喜欢用姓来称谓一个人,而不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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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在美国,朋友和同事通常使用个人的名(first name)来相互称呼,而对于不熟悉的人或需要表示尊重的人,则使用姓(surname),并加上Mr., Ms., Prof.等尊称,这与中国的习惯相似,实际上在美国,使用名字的情况可能比中国更为普遍。关于称呼方式的误解,往往源于翻译的简化。由
在美国,朋友和同事通常使用个人的名(first name)来相互称呼,而对于不熟悉的人或需要表示尊重的人,则使用姓(surname),并加上Mr., Ms., Prof.等尊称,这与中国的习惯相似,实际上在美国,使用名字的情况可能比中国更为普遍。
关于称呼方式的误解,往往源于翻译的简化。由于外语名字的音节较多,汉语翻译时常常为了发音流畅而简化。特别是在翻译名人名字时,使用姓而非名被认为是一种尊重。例如,二战时期的美国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和一战时期的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中文通常简称为“老罗斯福”和“小罗斯福”。
克林顿总统的全名是“威廉·杰斐逊·克林顿”,通常简称为“比尔·克林顿”,而他的妻子希拉里·罗德姆·克林顿的全名,中文通常只称其为“希拉里”,以避免重复。随着希拉里担任国务卿,称呼时更多使用“希拉里·克林顿”,以表示尊重。
对于一些名字音节较少的个体,如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全名“威廉·亨利·盖茨三世”),中文翻译时常常会连名带姓一起使用。
因此,实际上是中国人倾向于用姓来称呼美国的知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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