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 腐败是一种伴随着私有制、阶级、国家、公共权力产生而产生的复杂社会历史现象,任何国家、任何朝代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腐败现象。腐败产生的原因十分复杂,就当今时代和我国国情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空心化导致道德防线失守。千百年来,中国形成了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传统文化体系,以“仁、义、礼、智、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伦理道德体系在指导和规范人们日常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近代以来,随着封建制度的没落和外敌入侵,救亡图存成为时代的主题,变革创新成为时代的最强音,以保守稳定为特征的儒家文化受到全面批判;经过“五四运动”和“十年文革”的冲击,儒家文化被彻底打碎并全盘抛弃,使得传统文化碎片化并与现代思想产生断裂,失去了规范国人行为的固有功能。在传统文化受到冲击的同时,适应长期的革命斗争的需要,我国逐渐形成了独特的革命文化,并成为支配人们行为的文化准则。但是,随着革命战争的结束,和平建设时期的到来,革命文化却没有与时俱进,与多样化的社会生活和价值追求格格不入,在形式上虽然占据主导地位,但实际影响力很小。由于传统文化的碎片化、革命文化的空洞化,社会失去了文化主心骨,理想危机、信仰危机随之而来,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迅速蔓延,道德良心、党纪国法、是非曲直都抵不过对私利的追求。这是消极腐败现象滋生并达到相当的广度和深度的文化基础。 2.体制双轨化导致社会导向失真。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实施改革开放,开始进入新旧体制并存的一个特殊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基本特征,就是旧的平衡和秩序虽已冲破,但还在许多方面产生作用;新的体制和规范虽已显示活力,但还没有完全占据主导地位。在新旧体制转轨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作用,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科学性受到影响,对社会的管理出现了某些“空位”和“断档”,为一些人非法累积财富提供了便利。如改革开放之初的物价双轨制、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等政策的出台,以及国家税制、土地征用制度、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制度等政策的不健全,都使一批人暴富起来。这些靠特权、靠垄断、靠不当手段获取利益但却没有被追究责任的行为对社会产生了强烈的反面示范作用。大家普遍感到,改革开放后自己得到的比过去多了,但别人得到的却比自己多得多,于是产生了“不捞白不捞,捞了也白捞”的心理,认为吃点、喝点、拿点、占点理所当然,甚至以五十步而笑百步,把自己当“灰猫”、把别人当“黑猫”而心安理得,对自身的腐败视而不见。这是腐败现象产生“臭豆腐”效应的心理基础。 3.施政原则化导致权力运作失控。长期以来,中国的社会管治就特别强调自律,倾向于以个人修养去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而疏于建立制度进行防范,“半部论语治天下”的典故就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个问题。现行政策也明显受到“重德治,轻制度”的传统影响,表现在实际中,就是在制定政策和法律时,方向性规定多,具体化指标少;原则性要求多,操作性措施少;实体性内容多,程序性规定少;事前安排布置多,事后检查追究少。上述问题的存在,导致不少政策法律成为“牛栏关猫”式的摆设,大量权力的运行控制不是主要依靠法规和制度,而是主要依靠权力控制者的道德和良心。这就使得一部分国家工作人员把法律制度和国家权力作为一种为自己服务的工具,对自己不利时就大讲“原则性”,拿出一条条党纪国法,一套套规章制度,一个个严禁不准;不想作为时就大讲“模糊性”,明知违反法规、制度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拖而不办;想变通时就大力提倡“灵活性”,为冲破法律制度寻找理论依据。权力行使的随意性,一方面使社会形成了“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只要有'人'就能办成事”的投机心理,有事无事都要千方百计找“靠山”,甚至不惜为此行贿,拉政府工作人员下水,增大了政府工作人员的腐败机率;另一方面也使政府工作人员形成了碰运气的“赌徒心理”,认为犯不犯事不是看是否贪污受贿,而是看关系网是否有力,一旦东窗事发,也只恨运气不佳,毫无悔罪之意。 4.权力集中化导致日常监督失效。在我国,经过长期的摸索和实践,形成了自己的监督体系。这些监督,既有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也有下级对上级的监督;既有党委、政府对人大、政协的监督,又有人大、政协对党委、政府的监督;既有党委、政府内部的司法、行政和纪律监督,又有外部的民主团体、新闻舆论和群众监督,从理论上讲已经十分严密,但是由于权力的过度集中,这些监督措施却很难发挥作用。5.执法宽泛化导致惩诫处理失当。与建国初期比较,近年的反腐败斗争还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对腐败现象在惩处上有从轻、从宽的倾向。首先是立法上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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