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怎样制定书店经营管理制度

职业培训 培训职业 2025-01-04
为了贯彻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图书发行行业的特点,制定本规定。一、本规定所指国营书店为各级国营新华书店、国营外文书店、国营古旧书店。二、国营书店开展多种经营,必须坚持以图书发行为主。在保证人力、资金、设备主要用于经营图书和扩大图书销售

为了贯彻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图书发行行业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国营书店为各级国营新华书店、国营外文书店、国营古旧书店。

二、国营书店开展多种经营,必须坚持以图书发行为主。在保证人力、资金、设备主要用于经营图书和扩大图书销售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开展多种经营,以提高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图书发行事业的繁荣。

三、国营书店开展多种经营,原则上应以丰富和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以及与图书发行行业相关的经营项目和服务项目为主,如:文教用品、音像制品、美术工艺品和打字、复印等。老少边穷地区国营书店的多种经营范围经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

四、国营书店门市部的橱窗,大中城市书店的中心门市部一律不得出租。其它营业场地和柜台,在保证经营图书为主的条件下,可以出租,但不得挤占经营图书的最佳营业场地和影响店容店貌。多种经营区域要设立明显标志,不得与图书混合陈列、经营。

五、国营书店开展多种经营,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和物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济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不得挤占书店经营图书的流动资金。对书店的固定资产要有偿使用,定期归还。要制定适当的分配原则。多种经营的盈利部分,应提取一定比例投入图书发行主业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售书网点的维护、建设,促进主业发展。

六、国营书店开展多种经营,可适当配备人员,但不得抽调书店的业务骨干。

七、国营书店开展多种经营,须报经所在地新闻出版或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经营。

八、对各级书店开展多种经营,上级主管部门要正确引导,加强监督和检查。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国家已有规定的,由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理;国家没有规定的,由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停业整顿,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九、各地新闻出版部门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必要的补充规定。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订规章制度应紧密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并严格依法进行,应做到“合法、合理、全面、具体”,由于

企业情况各异,在此只对制订规章制度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从反面建议如下:

1.规章制度的内容违法。许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时由于不了解或漠视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而致使

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某些内容违反法律规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如企业依这些内容管理员工而发

生争议,企业的行为将得不到法律支持。因此,规章制度必须内容合法。

2.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制定。许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都只是由企业的董事会或总经理甚至是某个

部门制定后即实施。但法律规定企业的规章制度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3.规章制度未经公示。许多企业的有些规章制度根本不为员工所知,这就使员工无所遵从,因此法

律规定企业规章制度必须要向全体员工公示,否则不对员工产生效力。

4.规章制度未及时修改、补充。许多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好以后便完事大吉,但实际情况是现行法律

不断推陈出新,制订当时属合法的内容可能现在已不合法。因此企业应当自行或委托有关专家对已

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修改、补充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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