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虎地秦墓竹简各部分简介
睡虎地秦墓竹简内容丰富,涵盖了秦朝法律体系的各个方面,对研究秦朝法律制度有着极其重要的价值。
秦律十八种是竹简中的主要部分,共202简,位于墓主身体右侧,每种律文均是摘录而非全文。这些律文涉及农业、仓库、货币、贸易、徭役、置吏、军爵、手工业等多个领域,具体包括《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律》、《工律》、《工人程》、《均工》、《徭律》、《司空》、《置吏律》、《效》、《军爵律》、《传食律》、《行书》、《内史杂》、《尉杂》、《属邦》等。
《田律》主要关于农田水利、山林保护的法律;《厩苑律》涉及畜牧饲养、禁苑林囿的规定;《仓律》是关于国家粮食仓储、保管、发放的规定;《金布律》则是关于货币流通、市场交易的法律;《关市律》管理关和市的法律;《工律》规定公家手工业生产管理;《均工》和《工人程》则分别涉及手工业生产管理及定额的法律;《徭律》规定徭役征发;《司空》规定司空职务;《军爵律》关于军功爵的法律;《置吏律》设置任用官吏;《效》核验官府物资财产及度量衡管理的法律;《传食律》关于驿站传饭食供给的规定;《行》公文传递的法律;《内史》规定内吏为掌治京城及畿辅地区官员;《尉杂》廷尉职责的法律;《属邦》管理所属少数民族及邦国职务的法律。
除了秦律十八种外,还有《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编年纪》、《语书》、《为吏之道》和《日书》等。《效律》规定了对核验县和都官物资账目的详细规定,对军备物资管理尤为严格,对度量衡制式、误差也作了明确规定。《秦律杂抄》包括与军事相关的律文,如《除吏律》、《游士律》、《除弟子律》、《中劳律》、《藏律》、《公车司马猎律》、《牛羊课》、《傅律》、《屯表律》、《捕盗律》、《戍律》等。《法律答问》以问答形式解释秦律的条文、术语及意图,相当于现时的法律解释,主要解释刑法,也有关于诉讼程序的说明。《封诊式》关于审判原则及对桉件进行调查、勘验、审讯、查封等规定和桉例。《编年纪》逐年记载秦昭王元年(前306年)至秦始皇三十年(前217年)秦灭六国之战大事及墓主的生平经历等。《语书》和《为吏之道》则分别涉及官府日常工作和处世做官的规矩。《甲种《日书》》载有秦、楚纪月对照,位于墓主头部右侧,两面书字;《乙种《日书》》位于墓主足部,最后一简简背有“日书”标题。
这些竹简内容丰富,为研究秦朝法律制度提供了珍贵的资料,对理解秦朝社会的法律、经济、军事、文化等多个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扩展资料
睡虎地秦墓竹简,又称睡虎地秦简、云梦秦简,是指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大量竹简,这些竹简长23.1~27.8厘米,宽0.5~0.8厘米,内文为墨书秦篆,写于战国晚期及秦始皇时期,反映了篆书向隶书转变阶段的情况,其内容主要是秦朝时的法律制度、行政文书、医学著作以及关于吉凶时日的占书,为研究中国书法、秦帝国的政治、法律、经济、文化、医学、等方面的发展历史提供了翔实的资料,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
版权声明:本文由哟品培原创或收集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