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分配生名单公布

职业培训 培训职业 2025-01-02
武汉市分配生名单公布如下:一、招收学校经各区教育局批准的部分省级示范高中学校;经区教育局申请试点、市教育局批准的部分新城区市级示范高中学校。二、招生范围经批准的各区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面向本区初中学校招录分配生。三、招生人数招录分配生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

武汉市分配生名单公布如下:

一、招收学校

经各区教育局批准的部分省级示范高中学校;经区教育局申请试点、市教育局批准的部分新城区市级示范高中学校。

二、招生范围

经批准的各区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面向本区初中学校招录分配生。

三、招生人数

招录分配生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按该校招生计划50%的名额招录分配生。

四、申报条件

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的具体条件,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区情确定,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市初中学校应届在籍毕业生;

2.品学兼优,受到公认,在初中阶段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3.毕业综合素质评定达到4A1B以上(含4A1B)。

择校生不享受分配生资格。

五、工作程序:学生申请——学校推荐——参与考试

(一)分配计划

各区教育局根据今年招录分配生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50%确定招录分配生的名额。以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为依据,按比例均衡分配名额。

(二)区校推荐

1.各初中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书记、分管校长以及班主任参加的工作专班,负责领导、组织、落实分配生推荐工作。

2.各初中学校要将招收分配生的高中学校以及申报条件、工作程序、招收名额和有关申报规定等在学校张榜公示。

3.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其家长签署认可意见。申报分配生的学生不得兼报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招生。

4.在班主任的组织、指导下,成立班级师生推荐委员会,负责组织班级任课教师、全体学生,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推荐结果在班级内公布后,作为候选名单上报学校。

5.各初中学校要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的名额,在审验所推选学生有关材料原件的基础上,按1:2的比例,确定本校候选学生名单,于4月18—20日在学校公示栏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候选学生填写《武汉市2022年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6.各初中学校审核《申请表》,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区教育局预审备案后,于4月21日将《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复印件,送交有关招录分配生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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