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硚口区图书馆办证须知
武汉市硚口区图书馆提供《读者证》办理服务,具体办理须知如下:
办证地点分为两处:成人阅览外借部位于三楼,少儿阅览外借部位于五楼。在成人阅览外借部和少儿阅览外借部均可办理《读者证》验证、补证和退证手续。
办证条件包括:读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军官证、士兵证、护照)以及一寸免冠登记照一张,并缴纳一定保证金,以申请办理《读者证》。《读者证》即刻生效,允许借阅图书,但只限本人使用。
《读者证》有效期为一年(从办证之日起计算)。到期后需办理换证或退证手续。请妥善保管《读者证》及收据,切勿擅自涂改、撕毁或转让。
办理费用如下:成人《读者证》需缴纳保证金60元,工本费、计算机建档费及文献保护费共计15元;少儿《读者证》需缴纳保证金30元。馆际互借《读者证》需缴纳保证金100元,工本费、计算机建档费及文献保护费共计15元;特殊群体《读者证》(残疾人、低保户、农民工)需缴纳保证金30元;视障《读者证》需缴纳保证金100元。
成人《读者证》可在成人借阅室借阅图书2册,少儿《读者证》可在少儿借阅室借阅图书1册。馆际互借《读者证》可在全市公共图书馆借阅图书3册,为“通借通还”借阅证。特殊群体《读者证》允许在成人或少儿借阅室借阅图书1册。视障《读者证》可在视障借阅室借阅盲文图书2册或声像资料5件。
本馆每册图书借书期限为30天,最大续借次数为1次,续期为30天。逾期还书将收取滞还费,每册图书每日过期交滞还费0.2元,最大滞还费金额为10元/册。
读者退证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读者证》及借书保证金收据,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退证时须还清所借图书、付清滞还费方能退还保证金。读者补证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办证处办理《读者证》挂失手续,两个工作日后,再持身份证原件到办证处补证,补证费用5元,即办即用。
若不慎毁损、遗失所借文献资料,读者应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进行赔偿。无法归还原版本式样文献资料的,按照年代划分赔偿(依据《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二十二条执行)。1990年以前出版的文献资料赔偿金额为原书定价的10至20倍;1990年以后出版的文献资料赔偿金额为原书定价的5至10倍。成套多卷本图书遗失其中一册者,则按整套书定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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