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办港澳通行证为什么还要居住证
2017年5月1日起,在广东省施行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的便民利民措施。居住证持有人在莞办理出入境证件必须提供有效的《广东居住证》(国家登记备案人员除外)。
请监护人偕行申请人,并持本人身份证,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居住证、出生证到东莞市公安局出入境办事大厅或镇街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窗口就近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其他”签注除外);或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户口簿第一页、本人页复印);
2、提交照片一张、相片回执单一张(贵州省出入境照片采集回执);
3、填写真实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一份;
4、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同意其出国(境)的意见;
5、申请人70岁以上或16岁以下申请人,可由直系亲属、监护人代办,代办人须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的“入台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因公赴台按相关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7、银行卡一张(银联卡)。
扩展资料: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
(一)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人员的内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家庭团聚的;
(二)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三)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四)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的父母均60周岁以上,需要其前往照料的;
(五)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的;
(六)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前款第(四)项中“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不具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
前款第(五)项中“在内地无子女”,指不具有内地常住户口的子女。
参考资料: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大陆居民前往台湾通行证核发办事指南
参考资料:龙陵县-人民政府网-公民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审核办事指南
版权声明:本文由哟品培原创或收集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