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图书馆捐赠规则

职业培训 培训职业 2024-12-31
苏州图书馆对文献的捐赠活动有着明确的规则。首先,捐赠的图书文献需符合健康、积极的原则,以合法出版为前提。捐赠的图书应封面整洁,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主要接收以苏州地方文献为主的各类文献,包括旧报刊、古籍、音像制品、手稿、碑帖字画等,不论出版年限。中外文普通图

苏州图书馆对文献的捐赠活动有着明确的规则。首先,捐赠的图书文献需符合健康、积极的原则,以合法出版为前提。捐赠的图书应封面整洁,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主要接收以苏州地方文献为主的各类文献,包括旧报刊、古籍、音像制品、手稿、碑帖字画等,不论出版年限。中外文普通图书(不含教辅)也在此范围内,社会科学类除政治、经济、教育类需近5年内出版,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图书以近5年为主,少儿图书则以近2年为主。

捐赠活动坚持自愿无偿的原则,捐赠者可以选择直接将图书送到图书馆采编室,或者通过邮寄方式。对于批量捐赠超过100册的,图书馆工作人员可上门接收。一旦接受捐赠,文献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即转移给苏州图书馆。

对于捐赠的图书,图书馆会给予一定的奖励。地方文献类捐赠将颁发收藏证书;国际标准书号的正式出版物,如图书馆未收藏,将发放收藏证书表示感谢;对于具有较高保存和研究价值的文献,如古籍、名家作品等,不仅颁发收藏证,还会将捐赠者的事迹载入馆史,表示永久的感谢。其他类型的图书文献,虽然不发放收藏证,但会在文献来源中注明捐赠,并记录捐赠信息以表示谢意。

扩展资料

苏州市图书馆始建于1914年,是在清末正谊书院学古堂基础上建立的,曾为“江苏省立第二图书馆”,是我国创办较早的公共图书馆之一。时藏书七万余卷,二万六千余册。馆址在城南宋代名园沧浪亭对面的可园。1925年曾迁馆东北街拙政园西侧。1929年改名为“江苏省立苏州图书馆”。到1949年,藏书近十万册。1956年改名为“苏州市图书馆”,隶苏州市文化局。1958年迁公园路,1972年与1982年两次扩建,1990年在相王弄建造古籍馆,两地总建筑面积6350平方米。现有藏书110万册,其中古籍30万册,尤以2万余册善本书及地方文献而闻名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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