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音教)与音乐学类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位于上海市,是一所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跻身“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高校行列,2017年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学校设闵行与普陀两大校区。
音乐学院开设音乐学与音乐表演专业,致力于培养高水平教育型音乐人才。专业特色在于“一对一”个别课教学基础上,按小组课、小班课等不同模式,打造精英化教学体系。依托交响乐团、歌剧实验中心与合唱团,开展第二课堂教学与高品质舞台艺术实践。
音乐学(音教)专业近来培养了大批音乐教育领域的高级人才,在全国学校中担任音乐骨干教师。
一、培养目标
音乐学(音教)专业聚焦音乐教育方向,传承“求实创造,为人师表”的校训,培养具有音乐教育使命感与“教”“演”“创”“评”“研”五项全能的融通人才。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音乐学(音教)专业,学制四年,公费师范,免收学费。2023年计划招生15人,具体分省计划请参考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
三、报名条件
1. 符合教育部与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高考报名要求。
2. 取得2023年音乐类统考合格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设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3.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音乐学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根据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时,考虑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且不进行专业调剂。
五、领导与监督
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与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021-62232212
音乐学院:021-54345320
监督:021-54344605
七、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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