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 303-2017)
施工导流设计需充分掌握资料,全面分析因素,选择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导流方案,以确保工程尽早发挥效益。设计应妥善处理初期到后期施工全过程中的挡水、泄水、蓄水、供水、度汛、通航、排冰等问题,并进行系统分析、规划与安排。大型工程或复杂水力条件及有通航、引水、冲沙、排冰等要求的中型工程,宜进行导流水工模型试验。
施工导流方式分为一次拦断河床围堰导流和分期围堰导流,泄水建筑物类型包括明渠、隧洞、涵管等,以及在施工过程中的坝体底孔导流、缺口导流和不同泄水建筑物的组合导流。方式选择应遵循适应河流水文特性、地形地质条件,施工期短、投资省、发挥效益快,工程安全、灵活、方便,合理利用永久建筑物,减少导流工程量和投资,适应通航、供水、排冰等要求,以及河道截流、围堰挡水、坝体度汛、封堵导流孔洞、蓄水和供水等各阶段合理衔接的原则。
对于狭窄河谷的坝址,采用一次拦断河床围堰导流方式时,应合理划分初期、中期和后期导流阶段。采用隧洞导流方式时,隧洞断面尺寸和数量需根据河流水文特性、地质条件以及围堰规模、运行条件等因素确定。对于流量大、河槽宽、覆盖层薄的坝址,采用分期围堰导流方式,一期围堰位置应综合考虑枢纽布置、地形地质条件、水力条件、施工场地和施工交通等因素。分期围堰导流选择应经济比较,可选择二期、三期,但不宜超过三期。水位、流量变幅大,含沙量少且被保护对象允许施工期过水,或施工期过水对工程总进度影响小时,可采用过水围堰配合其他方式导流泄水。
在枯水期内,能将永久挡水建筑物或临时挡水断面修筑至汛期度汛标准洪水位以上,或汛期淹没对工程进度影响较小且淹没损失不大时,可采用枯水期围堰挡水的导流方式。无溪流汇入的充蓄水库工程,因降雨产生的少量积水,宜采用机械抽排的导流方式。在施工后期,利用永久泄(排)水建筑物向外排水。
导流程序应基于全面分析枢纽布置、导流方式、施工期度汛要求、各相关项目工期要求和关键节点目标,选择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并有利于工程尽早发挥效益的方案。导流程序应与施工进度协调,合理安排导流建筑物、截流、度汛、下闸蓄水与供水、导流建筑物封堵以及机组分批发电等项目的施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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