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商务部决定禁止的程序依据是什么

职业培训 培训职业 2024-12-29
2009年3月18日,中国商务部针对可口可乐公司对汇源果汁的收购案作出裁决,决定禁止该项交易。商务部在审查过程中认为,该收购案可能导致市场竞争减少,产品种类和价格可能受到影响,同时对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构成不利竞争,因此依据《反垄断法》作出了禁止决定。自2008年9月1

2009年3月18日,中国商务部针对可口可乐公司对汇源果汁的收购案作出裁决,决定禁止该项交易。商务部在审查过程中认为,该收购案可能导致市场竞争减少,产品种类和价格可能受到影响,同时对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构成不利竞争,因此依据《反垄断法》作出了禁止决定。

自2008年9月18日商务部收到可口可乐公司的收购申报材料起,经过半年的审查,商务部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上述裁决。商务部在审查时参照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七条,考虑了市场份额、市场控制力等六个因素,最终决定禁止该集中行为,这表明商务部采用了效果论的标准,关注的是集中是否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专家们对商务部的裁决普遍表示认同。广东百利孚律师事务所的冯江律师和王晓晔教授均认为,商务部的裁决在程序上合法,符合《反垄断法》的规定,且没有超出职权范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吴宏伟教授则认为,这一裁决具有深远意义,能够提高公众对《反垄断法》的认识,并引导企业关注反垄断法律问题。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案曾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其中包括来自民间对外资并购民族品牌的担忧以及同行对市场垄断的反对。由于此案发生在《反垄断法》实施不久之后,因此成为了首个需要经过商务部审查的跨国并购案。

最终,可口可乐和汇源公司均表示接受商务部的裁决,放弃了继续并购的打算。尽管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三条,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两家公司均选择了尊重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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