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形态相互联系
意识形态与社会形态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二者互相影响,互相促进。新的社会形态必然伴随新的意识形态的产生,而新的意识形态也必定催生新的社会形态。人类在理解新社会形态时常常犯下的错误就是用旧的意识形态去评判新的社会形态,这导致了他们对新社会形态的不理解,甚至认为它们是不可能实现的。
以博爱社会为例,当提到没有货币和使用的工作动力时,很多人会质疑其可行性,认为这会导致人类失去工作的动力。然而,博爱社会的社会形态与现今社会的社会形态不同,其人的意识形态也与现今社会的人不同。因此,根本不存在失去工作动力的问题。
社会形态与意识形态的联系是如此紧密,以至于它们无法分离。例如,一个家庭社会的意识形态必定与家庭社会紧密相关,而一个无家庭社会的意识形态则必定与无家庭社会紧密相关。否则,社会将无法正常运作。如果家庭社会不反对第三者,没有对人私人占有的观念,那么家庭社会将陷入混乱;同样,如果无家庭社会缺乏博爱的意识形态,那么博爱社会也将一片混乱。
社会形态的更替遵循着一定的规律,每个社会形态都是具体的、历史的,并且都具有其发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社会形态可以被看作是一个活生生的有机体,其中的经济基础是社会形态的“骨骼”,而上层建筑则是其“血肉”。建立在一定生产力水平之上的经济基础是划分社会形态的客观依据。
社会形态具有多样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同类社会形态在不同的国家和民族中展现出各自独特的特点。在社会形态中,除了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外,往往还存在着旧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残余,以及未来的新的经济基础和新的上层建筑的萌芽。
上层建筑是根据经济基础的发展需求而产生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经济基础的变化必然引起上层建筑的相应变革。当旧的经济基础被新的经济基础取代时,旧的上层建筑也必定会被新的上层建筑所取代。
马克思认为,社会形态的演进经历了人的依赖关系、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以及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社会财富基础上的自由个性这三个阶段。
扩展资料
社会形态指社会经济与物质基础和上层建筑与社会活动这二者同时构成的社会模式。社会形态是一定生产力基础上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是社会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的统一体;包括经济形态、政治形态、意识形态。社会形态范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所特有的范畴。
版权声明:本文由哟品培原创或收集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