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户口迁入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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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
办理条件包括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以及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如果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必须符合投靠条件。办理所需材
办理条件包括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以及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如果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必须符合投靠条件。
办理所需材料有本人填写的《申报户口登记表》(手写签名)、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房屋证明(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单位证明、租赁房屋协议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和关系凭证(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需提供)、随迁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
办理流程包括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方式。现场办理时,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到拟落户地的所在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办。有随迁人员的,5个工作日办结;无随迁人员的,材料齐全现场办结,开具《准予迁移证明》。网上办理则通过关注“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武汉公安云端窗口”,拍照或扫描上传所需材料,审核通过后选择邮政快递寄送或到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领取《准予迁移证明》。
办理时限与费用方面,有随迁人员的,5个工作日办结;无随迁人员的,材料齐全现场办结,开具《准予迁移证明》。办理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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