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南京大学考研初试法学复习名词解释汇总:法制史部分
职业培训
培训职业
2024-12-28
2019年南京大学考研法学初试复习中,法制史部分的名词解释如下:1. 先请:西汉时期的一项特权制度,贵族官员如触法,经上层请求,通常能减刑或免刑,体现了儒家的“亲亲”原则和“刑不上大夫”思想。2. 六条问事:汉武帝为监察地方制定的法规,通过刺史监督地方豪强和官员,防
2019年南京大学考研法学初试复习中,法制史部分的名词解释如下:
1. 先请:西汉时期的一项特权制度,贵族官员如触法,经上层请求,通常能减刑或免刑,体现了儒家的“亲亲”原则和“刑不上大夫”思想。
2. 六条问事:汉武帝为监察地方制定的法规,通过刺史监督地方豪强和官员,防止地方割据,维护中央集权。
3. 亲属相隐:古代亲属之间相互隐匿犯罪行为的法律原则,最初由孔子提出,保护卑幼隐匿尊长,尊亲长隐匿卑幼除死罪外一般不追究责任。
4. 秋冬行刑:汉代死刑执行制度,遵循“天人感应”理论,一般在秋冬季节霜降后执行,以示“顺天行诛”,影响了后世的法律实践。
5. 诣阙上书:汉代冤狱申诉制度,允许蒙冤者直接向中央上书,反映司法不公和地方推诿的问题,有助于纠正冤假错案。
6. 乞鞫:复审制度,当事人对原判决不服可向上级请求复审,旨在缓和矛盾、慎刑和监督司法官。
7. 鞫狱:审讯和判决过程,注重证据收集和口供,有复审机制以确保公正。
8. 春秋决狱:以儒家经义为依据判决案件,强调动机和事实的结合,有时易导致主观裁判和误判。
9. 决事比:比照案例断案,弥补律令不足,但易被滥用,成为司法腐败的隐患。
10. 覆案:复审制度,旨在纠正冤假错案和防止司法专横,对整顿司法秩序有积极作用。
11. 录囚:上级对在押囚犯的复核,旨在确保公正判决,两汉通过录囚活动改善司法公正和地方治理。
标签
版权声明:本文由哟品培原创或收集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上一篇:评价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下一篇: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奖学金有哪些
猜你喜欢
其他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