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比赛活动方案
排球比赛活动方案
一、参赛方式
锦标赛中,全校十八个院系(包括X)均需派出一支男子代表队参赛,每支队伍由8至12名球员组成。每场比赛会有两队各六名选手参与。
二、比赛日期及赛程
具体日期与赛程详请查阅赛程表。
三、比赛机构设置及分工
本次比赛设立仲裁委员会、活动组织委员会以及裁判委员会,分别负责比赛规则审核、大赛组织工作与比赛执裁。
四、比赛细则
(1)参赛队伍需在3月28日之前,通过校学生会体育部报名,附带参赛队服颜色、队员号码(4至15号)、每队报名人数等信息,人数限定在8至12人之间。
(2)队伍名单确定后不可更改,尽量报满12人名单。
(3)参赛者需为烟台大学在读注册的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不包括自考生),并提供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
(4)对比赛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队伍,应在比赛结束后24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将进行审议。
(5)仲裁委员会成员由校团委老师、承办院系团委老师、校学生会主席、分管体育部常委及各院系学生会主席组成。
(6)比赛中出现的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因比赛外的不文明行为或冲突造成伤害,将依据烟台大学XX年学生排球赛的处罚规定处理。
(7)参赛者须凭有效证件参赛,入场前需将证件交予比赛监督以确认身份。
(8)队伍服装须统一且号码清晰,禁止佩戴对其他队员有危险的装备。
(9)比赛编号靠前的队伍为主队,编号靠后的为客队,当双方队服颜色相近时,主队队服为浅色,客队队服为深色。
(10)比赛双方观众应在指定区域,任何一方观众区域出现问题,由该方院系负责。各院系自律部需维护比赛现场秩序。
(11)各院系需上报两名比赛监督,具备基本排球知识。
(12)每场比赛设有比赛记录员一名、比赛监督两名,记录比赛过程和成绩。比赛结束后,当值裁判、两队队长需在比赛记录上签字以确认公平有效,若数据出现偏差,以记录员记录为准。
(13)参赛院系需向烟台大学学生会体育部缴纳400元押金。若球队和球员在比赛期间有违纪行为受到处罚,罚金将从押金中扣除。无处罚,则押金将在比赛结束后一周内退还。
五、比赛规则
(1)采用五局三胜制,每球得分制,先得25分并领先对手2分的队伍获胜。当比分为24:24时,比赛继续至领先2分为止。决胜局先得15分并领先对手2分获胜,比分为14:14时继续比赛至领先2分为止。
(2)比赛中,每队最多请求2次暂停,时间限制为30秒。第1至4局,每局有2次60秒技术暂停,决胜局无技术暂停,每队可请求2次30秒普通暂停。
(3)比赛死球时可换人,需得到裁判允许,未经允许擅自上场者将被责令离场。
(4)比赛开始时,场上人数不满6名的队伍将无法开始比赛,出现弃权情况将被判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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