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是什么
民商法是研究民事和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学科,它涵盖了个人和企业之间的交易、合同、侵权、所有权、担保等方面的内容。
民法与商法有什么区别
商法与民法的区别如下:
1、立法价值取向不同
立法价值取向主要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指国家制定法律时希望达到的社会效果;其二是指法律所追求的多个价值目标出现矛盾时的最终价值目标选择。民法与商法同属私法,具有诸如诚实信用、公平、效益、平等等相同的基本价值取向,但由于调整对象不同,两者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例如民法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是公平,当公平与其他民法原则发生冲突时,民法的首要任务是维护公平,即公平优先兼顾效益与其他;商法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是效益,其基本要求是效益优先兼顾公平与其他。
2、调整的主体不同
民法调整的主体是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国家),商法调整的是商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3、调整对象不同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商法调整的是营利性主体即商主体在市场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商事法律关系。民事关系包括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在调整对象上具有复合性;商事关系尽管有人认为包括商事财产关系和商事人身关系,但从实质上讲商事人身关系是依附于商主体法律人格的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广义上的财产关系,因而商法调整的对象是具有单一性。
4、主体范围不同
民事法具有适用主体广泛性的特点,可以适用于一切社会公众。商法则具有适用主体限定的特点,仅适用于商主体。
5、法律责任制度不同
民法一般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商法除过错责任原则外,还大量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民商法的主要范围包括民法(包括物权法、合同法、侵权法、亲属法等等)和商法(包括票据法、破产法、公司法、证券法)等等。从公司企业的生产经营到个人的日常生活,民商法无处不在。从工作适应性的角度讲,民商法专业的适应性范围是最广的,从它涉及的法律部门就能一目了然。
经济法学是一个几乎说不清它的专业范围的专业。如果从严格意义上讲,经济法的范围应该是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等。如果从这个范围来考察,经济法专业的工作适应性其实非常狭窄。但目前大多数经济法专业的学生其实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了本属于民商法的商法领域,比如证券法、公司法、票据法等等,经济法几乎成了挂羊头卖狗肉的专业。而许多公司企业又望文生义,觉得“经济法”听上去似乎更符合企业需要,所以虽然大部分民商法专业的学生对经济法专业多有不屑,但经济法专业的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其实比民商法专业的学生有过之而无不及。
宪法与行政法学的主要研究范围是国家的宪政制度(包括人大制度、地方制度、政党制度等等)和行政法律制度(包括行政组织、行政执法、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等)。虽然宪法与行政法是一个专业,但通常学生们都会非常明显地偏向于某一个方向,比如宪法方向或行政法方向。宪法方向的学生通常可能会去一些研究机构或人大常委会。行政法方向的学生多会去行政机关担任公务员,也有一部分会进入法院从事行政审判。当然,目前行政机关对行政法方向的学生的需求远多于宪法方向的学生。
如果你想去公司企业或从事律师工作,当然民商法或经济法是首选;如果想当公务员,行政法专业也不失为一个选择,毕竟目前行政机关对这个专业的需要还不少,而且竞争压力较之于民商经济法也会小很多。
版权声明:本文由哟品培原创或收集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