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位和双学位有什么不同
双学位和第二学士学位在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旨在让学生跨学科门类选学一个学士学位专业,毕业时获得两个不同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不过,两者在招生对象、招生年级、招生范围、招生人数、招生专业限制、审批权限、毕业证书以及毕业待遇等方面存在差异。
双学位的招生对象较为狭窄,主要限于本校全日制本科学生,而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对象则更广泛,不仅包括全日制本科学生,还涵盖函授、夜大、电大、自考的本科生,甚至可以招收校外甚至省外的学生,不仅招收在校生,还有在职人员。
双学位只招收一年级学生,从二年级开始修读,而第二学士学位招收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包括应届毕业生,有的高校放宽到二年级以上的学生,从三年级开始修读。
双学位只招收本校学生,而第二学士学位既可以招收本校学生,也可以招收校外学生。双学位没有人数限制,而第二学士学位人数有限制,由各学校自行决定。
双学位专业由学校自行确定,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需教育部批准设置。双学位由高校自行批准,而第二学士学位需教育部审批。
双学位在毕业证书上注有两个专业名称,双学位证上注有两个学位名称,而第二学士学位则另外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国家对双学位毕业生没有明确的毕业待遇规定,而对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明确规定,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相同。
1984年以来,少数高校试办了第二学士学位班,以培养跨学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适应四化建设的需求。第二学士学位被视为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
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需根据国家需要和用人单位要求,由学校提出申请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教委审批。招生规模需从严控制,限在部分办学历史较久、师资力量较强、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本科院校中试行。
第二学士学位生的专业需是学校现设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专业,如需设置新专业,应按规定履行专业审批手续。
第二学士学位生主要招收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均需本人自愿并经过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第二学士学位的修业年限一般为两年,修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者,即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未达标者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
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如学习困难,无能力完成学业或表现不好,学校可取消其资格或允许中途终止学习。被取消资格或中途终止学习的学生,属在校生按第一学士学位专业毕业分配,属在职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工作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相同;未获得者按本科毕业生对待。
第二学士学位生所需经费、生活补助费及待遇按研究生班标准执行,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和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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