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2010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其他事项

职业培训 培训职业 2024-12-23
福建省教育厅于2010年春季对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首先,由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组织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包括教学试讲以及现代教育技术能力的考察。各高校需在6月10日前将参加测试人员的花名册提交至培训中心,具体安排将由培训中心

福建省教育厅于2010年春季对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首先,由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组织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包括教学试讲以及现代教育技术能力的考察。各高校需在6月10日前将参加测试人员的花名册提交至培训中心,具体安排将由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资格认定申请工作也由培训中心受理,截止日期为6月20日。高校需在该日期前将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汇总上报,逾期将不再接受。高校需自行组织本校申请人员进行报名、体检、申请材料审查和数据录入等工作,并将《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初审表》及相关文件以单位全称命名发至指定邮箱。

在数据采集阶段,高校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地录入信息,注意因每批次参数文件不同,需从教育厅网站下载最新初始化参数文件。厦门大学等11所学校作为初审单位,需自行安排认定时间并与教育厅时间协调,并于6月5日前提交工作安排。各校需确保申报、体检和能力测试等工作顺利进行,并及时召开评审会议,将初审结果报教育厅核准。

此外,福州大学等学校将试点开展网上申报,教育厅人事处将提供指导。各高校收到通知后需立即开展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如遇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教育厅人事处或培训中心联系,联系人许四清,具体电话未提供。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于2010年5月26日发布了此通知,附件包括《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初审表》。请各高校务必遵循上述要求,有序进行相关工作。

扩展资料

福建省教育厅2010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是闽教办人〔2010〕24号文件,由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于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拟定,要求各高等学校: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关于2010年春季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申请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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