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1080人!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职业培训 培训职业 2024-12-2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结合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升本招生章程。第二条 学校性质为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1. 学校全称: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 学校国标代码:13438。3. 办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结合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性质为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1. 学校全称: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 学校国标代码:13438。

3. 办学层次:本科。

4. 办学地点:江西省共青城市科教城。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负责日常招生录取事务。

第四条 学校纪委监督招生工作,确保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考生和学校权益。

第三章招生对象

第五条 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

第六条 已退役大学生士兵(含2024年3月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符合特定条件。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七条 学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计划为1080人。

第八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等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计划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报考条件

第九条 报名考生需满足基本条件,包括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无纪律处分等。

第十条 专项考生需满足专项计划所规定的条件。

第六章资格审核

第十一条 资格审核贯穿报名、考试、录取等全过程,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资格。

第七章报名和志愿填报

第十二条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

第十三条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需根据规定填报志愿。

第八章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成绩、志愿等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征集志愿填报。

第十六条 未完成的免试计划和专项计划可调整至普通计划。

第十七条 志愿填报后不得要求退档。

第十八条 学校按规定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查询。

第九章学籍管理

第十九条 录取学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学校报江西省教育厅审核,按时进行学籍学历电子注册。

第十章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条 学校按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并落实国家资助政策。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第二十二条 学校接受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电子邮箱。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江西省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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