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号如何查

职业培训 培训职业 2024-12-23
人事档案号的查询方法如下:1、可先从毕业院校的档案馆开始查询,追踪档案流向;2、联系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或人社局进行查询;3、如果是在职员工,档案可能存放在工作单位,可通过单位的档案管理处查询;4、若工作单位规模较小,员工档案可能寄存于当地人才市场;5、社会人

人事档案号的查询方法如下:

1、可先从毕业院校的档案馆开始查询,追踪档案流向;

2、联系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或人社局进行查询;

3、如果是在职员工,档案可能存放在工作单位,可通过单位的档案管理处查询;

4、若工作单位规模较小,员工档案可能寄存于当地人才市场;

5、社会人士的档案可能存放在人才市场或原工作单位。

人事档案的管理制度:

1、档案归档:规定了哪些材料需要归入人事档案,以及归档的时间节点和程序;

2、档案保管:明确了档案的保管地点、保管期限以及保管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3、档案借阅:制定了档案借阅的条件、流程和借阅期限,以及借阅后的归还规定;

4、档案更新:规定了档案资料更新的频率和更新时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5、档案转递:明确了档案在个人变动(如调动、离职)时的转递程序和所需材料;

6、档案销毁:规定了档案在达到一定年限或特定条件下的销毁流程和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查询人事档案号的方法包括从毕业院校档案馆、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或人社局、工作单位的档案管理处以及当地人才市场进行查询,适用于在职员工和社会人士。

【法律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八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第九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收。

第十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的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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