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上学条件是什么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仅限于一年级和七年级。一年级招收年满六周岁且在招生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和特殊群体适龄子女。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在所在镇、办事处备案,市教育局审核批准。七年级招收上学年度在六年级且在招生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和特殊群体适龄子女。
公办学校按学区招收兴平辖区内常住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和特殊群体适龄子女入学。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兴平辖区招生,不得跨县域招生;登记报名后仍有余额的,可以提出申请并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在其他县市区招生。民办初中以兴平辖区招生为主,外县市区招生为补充,不得跨咸阳市域招生。
公办学校按学区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采取登记报名方式入学,在欲就读学校报名登记。民办学校登记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确保学区内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公办学校工作流程:市教育局公布划片招生方案;各学校公布新生入学政策和入学须知;进行摸底调查;发放入学通知书;进行跨区就读学生登记;电脑派位并公布结果;适龄儿童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各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流程的时间安排。
学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入学需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住房证明材料和居住证、就业证明等资料。特殊群体子女入学需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跨区就读学生需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住房证明材料和流出证明等资料。
民办学校招生资格学校及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公布;适龄儿童少年向欲就读学校提交资料进行初步登记审查,市教育局进行复审;欲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学校最终登记报名情况;对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各民办学校向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
以上为兴平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与流程,旨在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为不同情况的适龄儿童提供相应的入学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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