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禁渔期规定
根据相关消息,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安徽省蚌埠市淮河干流的禁渔期将正式开始。期间,除了特定的四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年禁止捕鱼,其他区域的捕鱼活动也将暂停。这四个保护区分别是怀洪新河太湖新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淮河荆涂峡鲤和长吻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怀远县芡河湖大银鱼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及淮河蚌埠段四大家鱼和长春鳊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为确保禁渔工作的顺利实施,蚌埠市农业农村局与市公安局共同发起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鱼行为。据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已查处92起渔业行政案件,其中向公安机关移交了5起案件涉及9名嫌疑人。自2017年起,蚌埠市累计为退渔转产的渔民发放了1551万元的补助资金。同时,从2014年到2017年,全市2667户渔民通过集中安置、分散安置、保障房配租、过渡安置及自购房补助等多种方式得到了妥善安置,其中,通过保障房安置的渔民占到了总数的85.8%。
为了进一步推进禁捕退捕工作,蚌埠市提出了“六无四清”的具体要求。“六无”意味着在禁渔期内,将彻底清除捕捞渔船、捕捞网具、捕捞渔民、捕捞生产、非法偷捕行为以及非法捕捞的野生河鲜。“四清”则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原因、整改措施及责任进行明确。此外,蚌埠市计划出台相关政策,为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办理城乡居保参保手续,并代缴部分养老保险费用。当前,相关政策的具体办法和数额正在制定中。
为了维护淮河流域的生态环境,3月2日,市渔业局组织五河、怀远两地的渔政执法船开展了“亮剑2018”淮河流域春季禁渔巡航执法督查活动,确保禁渔期内没有违规捕鱼行为。根据计划,禁渔期内,蚌埠市将对破坏重要水域生态和使用“绝户网”及电毒炸等违法活动进行严厉打击,以实现水域生态保护管理秩序的显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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