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发布!
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已发布,具体信息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备创新潜质、身心健康、品学兼优、专业意向明确、综合素质全面、学科素养突出的优秀学生。
二、报名条件
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夏季高考报名,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各科成绩合格,选考科目符合招生专业(类)要求,高中三年完成规定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和自主选修学分学习,并满足报考专业对应条件。
三、选拔对象
学前教育专业:省级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艺术展演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教育部门艺术赛事个人项目二等奖及以上,音乐、舞蹈专业6级及以上证书。
新闻学专业:2023年山东省播音主持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
其他专业:省级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等领域特长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
四、报名时间
2023年5月5日上午9:00至5月10日下午17:00。
五、初审安排
审核报名条件,结合综合素质档案,全面评价申请材料,学前教育、新闻学专业按专业招生计划的8倍择优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其他专业在“一类条件”优先原则下,按8倍确定名单。
六、综合素质考核
包括心理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面试时间6月18日,具体安排请于6月13日查阅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七、录取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夏季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高考加分+学校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八、录取原则
新闻学专业高考总成绩须达一段线,其他专业须达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提前批填报志愿,分专业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对学校综合素质考核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
九、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措施保障学习和生活。
十、录取结果公布
录取结果将通过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十一、招生政策解释与投诉
招生政策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事宜,对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6182201、86182202、86182203
十三、费用与资助
实施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学费标准根据山东省相关部门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学生资助政策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招生网网址
zsb.sdnu.edu.cn/
以上是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主要内容,更多详情请查阅官方招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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