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企业都面临各种问题,选对企业组织形式有多重要
当我们成立一家企业进行经营活动时,如何选择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的组织形式有什么区别?对企业今后的经营活动有什么影响?了解不同组织形式的法定要求,包括纳税层面的考量,选择适合的企业组织形式,将有利于企业合规高效运营,合理降低税负,投资人也因此能够获得更大的投资回报。
我国目前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包括:
1、个人独资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合伙企业合伙
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制企业
是依据《公司法》登记的营利性法人组织,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人数一般2-50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200人为发起人。
对投资者而言,不同组织形式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法律地位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依附于投资人而存在,企业与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往往是重合的;公司制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独立于所有者和经营者而存在,拥有独立财产,享有民事权利,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这是不同企业组织形式最基本的区别,带来企业在责任承担及所得税处理等方面的差异。
(2)投资人偿债义务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当企业资不抵债时,投资人需要以其个人财产偿还债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投资人一般仅以其认缴/认购的出资额/股份为限对债权人承担偿债责任。
(3)所得税征收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后利润归投资者个人所有。合伙人就从合伙企业取得的利润分配缴纳所得税(先分后税),基于对收入的定性按经营所得或股息、红利所得征税。判断的依据在于合伙人是否参与企业经营。公司制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人就取得的税后利润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4)企业决策机制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决定企业的大小经营事项;合伙人可就合伙企业的决策机制在合伙协议中作出约定,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企业重大事项一般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公司制企业由股东会决定企业的重大事项,一般不需要股东一致同意,股东投票达到一定比例即可。
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的其它差异还包括如在投资人数上,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均为一个投资人,其他企业形式为两个及以上投资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登记注册流程相对简便,注册名称中不能包含“公司”字样,一般注册为“工作室”“中心”“事务所”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年终必须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等。
总体来说,企业组织形式没有优劣之分,个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企业组织形式,前期做好规划,才能做到事后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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